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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海关】出口伊拉克有新规!陶瓷暂未列入进口商品限制清单 |
【haiguan】2019-7-18发表: 出口伊拉克有新规!陶瓷暂未列入进口商品限制清单 网讯近日,伊拉克海关发布新规,出口伊拉克的企业请注意!伊拉克进口商品限制清单公布,收货人必须拥有有效的进口许可证。其中,marbleceramic(大理石陶瓷)允许进口,bricks(砖块) 陶瓷相关 ,本文关键词:新规海关限制收货清单伊拉克辅助材料进口商品进口许可证 出口伊拉克有新规!陶瓷暂未列入进口商品限制清单网讯 近日,伊拉克海关发布新规,出口伊拉克的企业请注意!伊拉克进口商品限制清单公布,收货人必须拥有有效的进口许可证。其中,marble/ceramic(大理石/陶瓷)允许进口,bricks(砖块)禁止进口。此外,根据伊拉克海关的最新规定,所有运往伊拉克的货物,必须遵守下列强制性规定,并立即生效。新规包括:1. 提单上应注明货物的实际名称,“普通货物”作为商品描述是不被接受的。2. 提单上的收货人和通知方应为伊拉克方,不允许有外国方。收货人必须在伊拉克拥有有效的进口许可证。3.在伊拉克乌姆盖斯尔港(umm qasr)靠泊的船舶,海关禁止修改舱单。 新 规 一 伊拉克海关对进口货物有强制性新规要求,具体如下: 1、提单应显示商品的实际名称,“一般货物”作为商品描述不被接受。提单上应显示确切的货物/商品。 2、提单上的收货人和通知方应仅为伊拉克方,不允许是外国当事方。收货人应在伊拉克拥有有效的进口许可证。 3、在伊拉克乌姆盖斯尔港(umm qasr)港停泊船只后,海关禁止对舱单进行修改。 新 规 二 货物出口伊拉克时,企业申办“原产地证和发票领事认证”的注意事项: 1、如收货人为伊拉克国有石油公司,企业需提交三种辅助材料,即合同复印件、符合性证书(coc或coi)和工程检验证书,无需提交进口许可证。 2、如收货人为伊拉克国有公司(非石油),企业需提交两种辅助材料,即合同复印件和符合性证书(coc或coi),无需提交进口许可证。 3、如收货人为民营企业(非国有),符合性证书(coc或coi)和进口许可证,如发票金额超过100万美元,则需另外提供合同复印件。 伊拉克进口商品限制清单 海关haiguan相关"出口伊拉克有新规!陶瓷暂未列入进口商品限制清单"就介绍到这里,如果对于海关这方面有更多兴趣请多方了解,谢谢对海关haiguan的支持,对于出口伊拉克有新规!陶瓷暂未列入进口商品限制清单有建议可以及时向我们反馈。 (【haiguan】更新:2019/7/18 18:36:3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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